金錢 ≠ 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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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9月初某一天在「快樂門診」中,年近八旬的案主L君表示,前幾天她去探望一位八十多歲的好友。對方先前經營房地產、身家數億,目前在洗腎,生活過得非常不快樂……;L君想起十年前曾建議該好友「想買就買、想花錢就花錢」……,另外L君還想起兒子在她看上某個名牌包包時,曾對她說:「如果不買、你會後悔,如果買了、你會快樂六天……」

L君的一番話讓我腦中出現「金錢」、「愛」、「關心」、「買東西」、「快樂」等詞彙。

 

接下來,L君表示小孫子赴日旅遊、從日本打電話給她:「奶奶,妳需要什麼?我買給你。」

L君:「謝謝你,你很懂事,奶奶很高興,奶奶什麼都不缺。」

小孫子:「奶奶,現在早晚溫差大,你要多注意身體。」

L君:「謝謝。」

關於上述對話,L君覺得非常高興,因為那是小孫子第一次主動從國外打電話給她,至於L君的回應,我則是給她100分,原因是更早之前的多次協談中,我發現L君從小貧困,因此不自覺地養成了「愛一個人 = 給對方錢(或物質)」的觀念,不過我心裡很清楚,聖經的教導是羅馬書12:2:【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上帝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

於是我提醒L君,許多觀念應該與時俱進,例如大家使用的手機,從2G、3G,進化到4G、5G,也就是說,當L君在年輕時努力工作、養兒育女時期,「愛一個人 = 給對方錢」似乎是正確的,不過在平均國民所得接近3萬美金的現代,上述觀念就必須升級(改變),因為人的需求正如美國心理學家馬斯洛提出的理論,當基本需求(例如食衣住行…)被滿足之後,人們就會有更高階的需求,例如需要愛與被愛、被肯定、被稱讚…,如果L君這時候還抱持舊有觀念,那麼雙方的關係就會退步。

 

接下來,我教導L君她既然很疼愛孫子,便可以按照聖經雅各書 5:12的教導【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並修正上述「愛一個人 = 給對方錢(或物質)」的觀念,具體的步驟就是找機會先對孫子說出先前對孫子的各種愛(的行為),接下來告訴孫子『你長大了、奶奶的經濟狀況也不同了,所以奶奶不會再拿錢給你,不過奶奶仍然很愛你、很關心你。』

 

老實說,我很懷疑年近八旬的L君能夠聽進我的建議並做出改變,不過一週後,L君對我表示,她確實照著去做了,於是我熱烈地肯定、稱讚她。

 

關於上述小孫子打電話一事,我還加碼教導L君,她自己的改變(愛不等於給錢或物質,可以升級成正確的「表達」),其實已經間接地改變了小孫子的觀念,所以後者自然地說出「奶奶,現在早晚溫差大,你要多注意身體……」這些都是祖孫間,美好的互動,於是L君越來越像「智慧的長者」。

………………

當天晚上,我在某個電視影集裡面看到一幕,一位妻子因為犯罪即將受審入獄,於是她對丈夫說:「我知道對於我們的孩子,你從他一出生就不喜歡他,雖然你不曾動手打他,不過你經常嘲笑、貶抑他。我即將入獄、無法照顧他。我知道你不愛他,不過你必須照顧他,因為他是你的兒子。」

 

上面這段話令我印象深刻,原來付出時間、金錢「照顧一個人」並不等同於「愛一個人」,那麼我就想問,到底什麼是「愛一個人」呢?

 

我相信人是上帝創造的,而聖經就是人類一切問題的說明書,所以針對這個問題,聖經在歌林多前書13:4—8 “愛的真諦”寫道:【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驕傲),不做害羞(魯莽)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自私),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愛是永不止息。】

 

當我再次讀過上述經文,發現裡面的每一句話都跟「金錢」沒有絕對關連,而每一個教導都是「自由意志」下的產物(等同於一個人所做的決定),所以我再度確認本文的標題「金錢 ≠ 愛」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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