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理性 vs 超越理性(四)(超乎理性的饒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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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超乎理性」的例子是社會新聞常看到的,某甲拿刀砍死(酒駕撞死、開毒趴害死……)某乙,某乙的家人對媒體說:「我絕對不原諒(饒恕)某甲……。」此時某乙家人的回答是「符合理性」的,因為社會上大多數人會這樣做。

寫到這裡,我想起十多年前有一部紀錄片,片名叫「回家」,內容是記錄八十一年十一月廿一日,計程車司機湯銘雄酒醉與人口角後,拿瓦斯桶到台北神話KTV前點燃洩恨,造成十六人慘死,隨後被判死刑。在看守所羈押期間,湯銘雄寫了十六封信向十六名被害死者的家屬道歉,只有一位被害人杜勝的姊姊杜花明回信給他。當時在泰武鄉武潭國小擔任老師的杜花明回憶說:「弟弟從小跟著她長大,感情深厚,痛失家人,她和母親相當哀痛,原本不能原諒凶手湯銘雄,『但主耶穌告訴我要選擇愛與饒恕』,於是我開始寫信給獄中的湯銘雄,信中寫道:「我淌著眼淚向上帝祈求,給您一個悔過自新的機會,我願意用耶穌基督的愛來愛您、關懷您,與您同流淚。」

接到回信時,湯銘雄起初不能置信,他心想:「弟弟被燒死,竟然還寫信關心凶手?」
後來在杜花明的感化下,湯銘雄開始信仰基督,他在監獄中曾因愧咎而自殺三次;

杜花明也帶母親北上看湯銘雄,三雙手在接見窗的小圓口緊緊握著,成為片中最讓人感動的畫面,也讓雙方的生命有了新開始。
因為杜花明的關懷,他的心靈重生,他決定自己被槍決後要捐出全身器官,為了幫助別人。杜花明把湯銘雄當弟弟,也當兒子。湯被槍決後,她還戴黑紗為他守喪。
十七年後,這段被害人和加害人化解仇恨的感人經過,被導演吳秀菁拍成「回家」,當年贏得國內金穗獎最佳紀錄片。

………………

讀過以上文字,當我說杜花明決定饒恕(原諒)湯銘雄的言行,是「超乎理性」的,我想網友們應該沒有人會反對!為何杜花明可以做出那樣「超乎理性」的決定呢?答案是基督信仰,因為『主耶穌告訴她要選擇愛與饒恕』!

聖經在馬太福音十八章記載著耶穌對門徒的教導:【彼得來問耶穌:「主啊,我的弟兄得罪我,我該饒恕他幾次呢?七次夠嗎?」耶穌說:「不是七次,而是七十個七次。因為天國好比以下的故事:

有一個君王要跟他的臣僕結帳。他開始算帳的時候,有人把一個欠了他好幾萬塊金幣的臣僕帶到他面前來。因為這個人沒有錢還債,王就下令把他賣了作奴隸,連同他的妻子、兒女,和一切所有的也得賣掉,好償還債務。那僕人在王面前跪下來,哀求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把一切債務都還清的。』

王動了慈心,免了他的債,並且把他釋放了。

那個僕人出來後,遇見一個一起當差的同伴。這個同伴欠他幾塊錢,他就抓住他,掐住他的喉嚨,說:『把欠我的錢還給我!』他的同伴跪下來,哀求他說:『請寬容我吧,我一定會還清的!』但是他不肯,反而把他下在監獄裏,等他還清欠款。其他的同伴看見這事的經過都很悲憤;他們去見王,把這事的始末向他報告。

於是王叫那個僕人來,對他說:『你這個惡奴,只因你向我要求,我免了你所有的債,你不該寬容你的同伴,像我寬容你一樣嗎?』

王十分忿怒,把他關進監獄裏受刑,等他還清全部的債。」耶穌說:「如果你們各人不肯從心裏饒恕弟兄,我的天父也要這樣對待你們。」】

我相信每個人都認為「饒恕」在個人的理性中,是非常困難的,最大的原因是人的各方面都是有限的,換句話說人們活在世上,會受到時間和空間的諸多限制的。舉例來說,某甲被某乙傷害、虐待了數十年,某乙能賠償某甲數十年的光陰嗎?某丙被某丁詐騙了數千萬,而某丁已經破產了,還如何能償還某丙而取得他的饒恕呢?某戊的家人被某己殺害了,某己難道可以做一個活生生的人還給某戊,而取得他的饒恕嗎?

在人們的理性中,這些都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天父上帝的智慧中,饒恕卻是一件可能的事。因為上帝是無限的,也是昔在、今在、永在,不受時空限制的,於是祂設計了一個特殊的數學符號,分母是一個無限大的符號,此時不管你在分子放上什麼(數十年的光陰、數千萬的金錢……),都顯得微不足道!更重要的是,上帝是掌管生命氣息的主,就算肉體被殺死,上帝仍然能夠拯救人的靈魂,而後者才是具有永恆價值的。簡而言之就是,祂願意寬容我們過去更多、更大的過犯,因此祂命令我們也要饒恕別人屈指可數的過犯。

也就是說,無法饒恕(原諒)加害人,是「符合理性」的。當一個人倚靠基督信仰去饒恕(原諒)加害人,那就是「超乎理性」的決定!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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