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反理性 vs 超越理性(二)(誤用的情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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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樣的道理,上帝將情慾的衝動賜給每個男人、女人,目的是希望人們能夠在適當的規範下,正確地使用它,然後去享受它所帶來的快樂;如果人們誤用了它,導致不良的後果,那麼改善之道,應該是教導(約束)人們正確地使用它,而不是禁止它、消滅它。

我再舉幾個更簡單的例子,在我們的社會中,鬥毆案件經常發生,如果有立法委員提議,規定血氣方剛的青少年走在街頭時,不得使用雙手,以避免相互鬥毆……,大家覺得如何呢?

在我們的社會中,女性被性侵的案件時有所聞,如果有立法委員提議,所有的男人上街時,一律要蒙上眼睛,以避免”看見”女人,接下來才可能避免性侵,大家又覺得如何呢?

如果我們再仔細思考,這個世界上會釀成犯罪的原因,除了上述情慾的衝動之外,還有數都數不完的事物,例如火(縱火)、車子(撞死人)、飛機(馬航自殺空難)、電話(詐騙案件)、農藥(喝它自殺)、網路(令人沈迷、散佈邪惡思想)、書籍(散佈錯誤思想)、歌曲(散佈靡靡之音)、政論節目(造成雙方對立)、各種廣告(鼓勵奢華過度消費)……,人們是不是也要禁止它、消滅它呢?答案當然是否定的,它們需要的是適當的規範、正確的約束。

說得更直接一些,世上所有事物(包括人的感官和七情六慾),都是上帝創造的,都甚好(very good),人們要做的、該做的,就是按照上帝的規範、聖經的教導,好好地、正確地使用它,而不是想要禁止它、消滅它。事實上,就連大家都很害怕的海洛因毒品,也是人們誤用它才會出事,如果它的原料被拿來做成嗎啡藥劑,用在癌症病患的疼痛控制,那就很適當呀!

寫到這裡,請容我強調,用適當的方式來”管理”一個人的感官和七情六慾,那是「符合理性」;用自己的意志力或外界的規條,想要”消滅、禁止” 一個人的感官和七情六慾,那是「違反理性」。

如果更深入分析,「違反理性」其實就是違反天父上帝的「創造」,結果一定是悲慘、勞苦愁煩的!舉個例子,「萬有引力」是上帝創造的,當一個人站在十樓頂,「符合理性」的作法是遠離屋緣,「違反理性」的作法是從十樓往下跳,結果可想而知,因為他違反了上帝的「創造」!再舉個例子,中國大陸在文化大革命時期,共產黨教導孩子們”不要愛爸爸不要愛媽媽只要愛某某人”,這也是「違反理性」,當然也違反上帝的創造,因為聖經在出埃及記20:12說:【當孝敬父母,使你的日子在耶和華-你上帝所賜你的地上得以長久。】

前面提到「符合理性」及「違反理性」,我還想要跟網友們介紹另一個詞彙,那就是「超乎理性」。我喜歡跟別人分享福音,聽完我的說明後,許多人會說:「你們的信仰太簡單了,不可能是真的!」它們的意思是【凡求告主名的就必得救】(羅馬書10:13)、【你若口裏認耶穌為主,心裏信上帝叫他從死裏復活,就必得救。】(羅馬書10:9),這樣的得救方式,比起其他宗教的苦修、守誡、念經、冥想、打坐、捐錢……,實在是顯得太簡單、太幼稚了,所以不可能是真的,如果用英文來說就是 too simple(easy) to be true !為何如此呢?因為基督信仰裡面,有許多真理是「超乎理性」的,因此當一般人用自己的理性想要去分析時,就會覺得無法理解或格格不入而拒絕相信。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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