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教 vs 身教

分享這篇文章:

109年9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年長案主A君已經協談過多次,主要問題是母子關係緊張,只要A君住到兒子家,兩個人一定會起衝突,從白天要不要把窗簾拉開、到用餐瓷盤要用何種花色……,母子意見都會不同、都會吵架。

在先前協談中,我建議A君暫時住老家,一來是A君年紀雖大不過照顧自己並無困難,二來是在長年的不良關係中,母子兩人身上都有許多傷口,因此相處起來格外困難。我舉例說明,A君跟兒子兩人都像是怒張的刺蝟,只要互相靠近就會彼此刺傷……,因此在兩人的傷口藉由協談痊癒之前,保持距離是避免更多傷害的適當措施。

 

此外,我還教導母子二人一個源自於聖經的觀念,那就是「雖然每一個人都希望別人按照自己的期待做出改變(另一種說法就是『千錯萬錯都是They的錯』),不過合乎邏輯的真實狀況是『一個人一輩子最多只能管好一個人,那個人就是自己…』」;上述觀念源自於箴言4:23:【你要保守你心,勝過保守一切,因為一生的果效是由心發出。】這裡的【心】就是指「自由意志」,而後者的管理得當與否,將決定一個人的一輩子是過得勞苦愁煩,還是平安喜樂。

 

當天協談中,A君表示在朋友的邀請之下,她去了幾次教會的主日聚會,還聽了幾場「從懷疑到相信」的課程。她提到聚會中唱詩歌時,她都會受感動而流淚,對於會友的關心,她也很高興。

某個週日早上,A君覺得諸事不順、機車還發不動,不過她心裡有個感動想要去參加主日聚會,於是她跟神禱告;禱告後,車子就順利發動了,於是她高高興興地去聚會。

此外,A君還去買了一本聖經,讀過幾處後,竟對我說:「真後悔沒有早一點認識神,真希望早一點明白聖經中的真理…」

 

我好奇地詢問A君,有沒有對哪一處聖經特別有感覺?她表示馬太福音6:9-12主耶穌教導門徒如何禱告的主禱文讓她印象特別深刻:【你們禱告要這樣說:我們在天上的父,願人都尊你的名為聖。 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 我們日用的飲食,今日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如同我們免了人的債。 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A君還將手機拿給我看,內容是她將聖經的某些章節直接轉貼給兒子看、吩咐兒子應該這樣不要那樣……

談到這裡,我深覺不妥,於是我對A君表示,讀聖經很好,不過不可以「斷章取義」,也不可以「拿聖經來要求別人」……;

所謂「斷章取義」就是只看重對自己有利、讓自己舒服的段落,例如上述主禱文中「日用的飲食,賜給我們。免我們的債…,不叫我們遇見試探,救我們脫離凶惡…」

主禱文裡更重要的是【願你的國降臨,願你的旨意行在地上……】,也就是A君必須管理好自由意志、凡事按照聖經教導去行……,好讓上帝的國降臨在A君心裡、A君天天行出祂的旨意(要求自己而非要求他人)……

 

對於我的提醒,A君不僅沒有惱羞成怒還表示認同,於是我繼續教導她,不要再將聖經的章節直接轉貼給兒子看、吩咐兒子應該這樣不要那樣……,這樣的作法對於母子關係不僅不會加分反而會扣分,這很像是塞滿信箱的廣告紙張,通常會被隨手丟進垃圾桶,還會惹人厭!

 

我鼓勵A君,把自己的見證(例如讀過某處聖經後的自我反省或心得)跟兒子分享,例如前一週,在教會中A君用兒子的名義捐了6000元……,經過我的說明,A君事先並未徵求兒子的同意、私自以兒子名義捐款,其實是「侵犯兒子的自由意志」!

如果A君把整件事的來龍去脈跟兒子分享,並且對兒子道歉認錯,那麼我相信兒子會認真看、仔細聽…,說不定還會跟著學習做錯事就道歉認錯,那不是很棒嗎!

上述過程就像是A君手寫一封信寄給兒子(而非胡亂地塞廣告DM),兒子才比較可能打開它並認真看…,至於兒子會怎麼做、要怎麼想?那就給予尊重。

 

聽完我的說明,年近八旬的A君表示她願意去做,於是我勉勵她,「身教」永遠大於「言教」,正如使徒保羅在帖撒羅尼迦後書3:9所寫:【這並不是因我們沒有權柄,乃是要給你們作榜樣,叫你們效法我們。】也就是說,「正確的榜樣」永遠比「要求別人做這、做那……」來得有影響力!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