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久見人心(下)

分享這篇文章:

既然天父上帝賜給每個人百分之百的「自由意志」,所以我也應該尊重病人的自由意志,更何況聖經在路加福音6:31也說:【你們願意人怎樣待你們,你們也要怎樣待人。】於是我付出努力寫文章、到處演講、印製衛教單張,以宣導上述理念。另外,我為了讓病人有權利知道病情,常常違反家屬根深蒂固的觀念,因而經常被投訴,例如上述信函。

 

另一個案例是一位74歲肺癌病患,由台北的醫學中心轉來……。住進病房後,我很快地察看所有病人的資料,發現他的胸部X光片顯示兩側都有大大小小的腫瘤及肺積水,看起來還算正常的肺臟組織只剩不到1/6,也知道他曾做過多種化學治療及標靶療法,病情持續惡化。我很快地去到 bed-side,接著跟家屬會談。

我說:「我雖然是第一次看到你父親,不過根據你所帶來的病歷資料,你父親的生命已經走到終點,很可能只有3–4天,你得做些準備。」

沒有想到病人的兒子大吃一驚地說:「韋醫師,你弄錯了吧!我爸爸昨天還去T大的腫瘤科門診就醫,原先是要接受化學治療,不過該醫師看到我爸爸身體很虛弱,於是跟我們說他身體太虛弱,當天不適合再做化療,接著問我們住在哪裡?我跟他說是住在新竹,於是他幫我們準備了資料,要我們來找韋醫師你,還說韋醫師會照顧爸爸,等身體好一點了,再去台北找他做化療……。」

 

聽完病人兒子的一席話,換成我大吃一驚,我說:「不管你原先接收到的訊息為何,我還是覺得你父親已經來日不多,我會想辦法緩解他的症狀,讓他過得舒服一點,不過還是提醒你該做的準備還是要準備。」

果不其然,病人四天後就過世了,因為醫護人員有所提醒,所以病人最後並沒有急救插管,而是平順地離開人世。

 

令人不可置信的是,病人過世後,他的兒子不僅沒有感謝醫療團隊及時地告知他們病情,讓他們對病患臨終的各種決定有所準備,還不斷地跟身邊的親友抱怨說:「我爸爸都是被那一位姓韋的醫師給咒死的,因為台北的醫師看到爸爸身體很虛弱,於是很好心地幫我們轉介到新竹的韋醫師那裡,要他幫忙照顧爸爸,還說「等身體好一點了,再去台北找他做化療……」。沒想到那個韋醫師,一看到爸爸,就跟我說爸爸快死了,只剩 3—4天;果然,我爸爸四天後就過世了,你們說,這是不是活生生地給韋醫師咒死的呢!」

………………

當時的我,按照聖經的教導,在尊重病人的「自由意志」前提下,誠實並且詳盡地告訴病患癌症病情,所受到的對待是被投訴、咒罵,使得醫院的院長對我有負面的評價……,而那些隱瞞病情、避重就輕的醫師,卻被家屬們稱讚不已……,這真是令人情何以堪呀,我再度面臨抉擇,要不要跟其他醫師一樣,為了討好家屬而剝奪了病患知道病情的權益呢?我還要如此堅持聖經的教導嗎?

還好我從另一處經文得到了力量,彼得前書 2:20:【你們若因犯罪受責打,能忍耐,有甚麼可誇的呢?但你們若因行善受苦,能忍耐,這在上帝看是可喜愛的。】於是我繼續堅持在尊重病人的自由意志前提下,誠實並且詳盡地告訴病患癌症病情,直到我從醫院退休。

………………

沒想到,退休多年後,我竟然能從網路上得知當年和後來某些家屬的想法。既然有人表達正面的評價,我相信一定也有許多家屬至今仍不諒解為何韋醫師堅持要在尊重病人「自由意志」的前提下,誠實並且詳盡地告訴病患癌症病情。

 

對於後者,我會選擇尊重他們的看法(對我的評價),因為我相信「尊重對方的自由意志」,是愛對方的第一步。另外,我也認同使徒保羅在聖經哥林多前書4:3-5所說的:【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  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上帝那裏得著稱讚。】

 

全文完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