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 vs 結婚(二)(論斷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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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位學員的問題是「有一次我讓先生一打二照顧小孩一天,結果他只讓小孩吃零食,一整天都沒吃正餐,讓我很生氣!我家樓下就有便利商店,也可以自己煮麵或是外面買,有很多選擇而不是讓孩子都沒吃正餐……,結果是兩人大吵一架!」該如何處理上述衝突呢?

同樣地,我提醒該學員應該先調整自己的心態,除去「論斷」的眼光,重新回顧「事實」:

先生願意一打二照顧小孩一天好讓太太能夠去做自己的事,該給幾分呢?

先生確實有陪伴孩子而不是放牛吃草,該給幾分呢?

先生有讓孩子吃東西而不是餓肚子,該給幾分呢?

這三項加起來,必然有某些分數,絕對不會是0分,而做妻子的完全無視於先生努力了一整天所得到的分數【是】,而是直接看到先生沒有做到100分所欠缺的部分【不是】,因此說出上述的話……,這樣的溝通模式再一次違反了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

聖經的原意是,事情做對了就該肯定稱讚,事情做錯了就溫和提醒……,而且重點在於「【是】在前,【不是】在後」,簡單來說就是如果先生做對了三件事、做錯了七件事,那麼正確的溝通模式是做妻子的應該先仔仔細細地肯定、稱讚先生做對了三件事,接下來才是溫和地提醒先生做錯的七件事。

上述衝突中,做妻子的直接刪掉【是、就說是】的部分,直接從【不是、就說不是】開始,而且還是用數落、指責、定罪的口吻,而不是用溫和的提醒,難怪雙方溝通不良,接下來大吵一架,因為它違反了聖經的教導,等同於違反了人性的運作,就像是台語俗話的「橫材硬要入灶」(門是設計成用”推”的,不過某人卻硬要用拉的……),結果可想而知。

……………

寫到這裡,大家回想一下,男女雙方在談戀愛時,兩人「沒有論斷」、「眼裡只看到對方的【是】」……,跟結婚後的「天天論斷」、「眼裡只看到對方的【不是】」,差別當然很大,於是兩人變成怨偶、甚至離婚……,就不是很難理解的事!

前面提過,結婚後,兩人如果沒有認真地按照聖經所教導的「不可論斷」去過生活,也沒有努力地按照聖經中的「婚姻地圖」去經營夫妻關係(等同於沒有認真工作),一段時間之後,兩個人把錢用光了(等同把上帝特殊的恩典用完了),於是再度成為窮光蛋、回到戀愛之前原本的樣子,等同於夫妻關係不良。

 

接下來,我要跟大家說明何謂「婚姻地圖」。寫到這裡,我不禁想起以前在醫院工作時,我得知一位7C病房工作非常認真的護理師C君即將結婚,我很希望她未來的婚姻能夠得到更多天父上帝的祝福,於是我大膽地問她:「有沒有可能找個機會,你跟你的未婚夫來醫院一趟,我花一點時間向你們說明聖經當中有關婚姻的基礎和夫妻相處的原則,好讓你們未來的婚姻之路走得更平順、更甜蜜、更快樂呢?」沒想到C君一口就答應了,這是我生平第一次,也是到目前唯一的一次,為新人做”婚前輔導”。

 

(未完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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