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智了怎麼辦?(下)(墓誌銘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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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下來,C君繼續說明,他在課堂上,會讓學員試著寫下自己的「墓誌銘」,意思是用一句簡短的話來描述、定位自己。

我聽了,覺得很好,等於是鼓勵一個人能夠對自己的人生有所反省。不過,我更想到的是,一個人究竟要如何來評定自己的一生呢?什麼叫成功、什麼叫失敗呢?

於是我想起以前寫過的文章「人生的獎狀」,主角是一位六十歲的H女士。她在99年8月份,因為罹患胰臟癌而在台北某醫學中心接受手術切除。到了100年10月份,上腹部出現一個腫塊,醫師診斷是胰臟癌復發。101年1月份,H女士因為嚴重腹痛合併進食困難而至本院急診求醫,隨後被收治到7C病房。

醫護人員提供緩和醫療,特別著重在疼痛控制,同時也告訴病人及家屬癌症已至末期,應該開始準備面對人生的終點。

不過H女士和家人拒絕去面對死亡的議題,希望能拼拼看。我分析了繼續做抗癌治療的利弊得失,明確地表示不宜,不過H女士和家人要求出院,因為大家決定要去吃偏方。相對平順的日子只過了一個多月,3月初H女士再度因為腹痛、無法進食而住院。雖然醫護人員也積極地提供疼痛控制,不過H女士的狀況大不如前,意識變差常常昏睡。

照顧的護理師注意到H女士的先生多次阻止親戚、朋友來探視。詢問他原因,他表示H女士在生病前是一位教授社交舞的老師,個性活潑、身材姣好,現在生病了,面貌和身型都變了,不願意讓人看見。還有一次,H女士跟護理師說:「我希望早一點死掉!」護理師問她為什麼,她表示自己病到這樣,二十四小時都需要別人服侍,拖累家人,覺得很沒用,還不如早一點死掉。

 

我在安寧個案討論會中說:「人是追求意義的動物,沒有人可以例外。因為這是人性重要的共通點。當生命接近終點時,人的理智會突然變得很清晰,原先那些自以為很有價值、很引以為傲的有形事物,例如龐大的財產、崇高的地位、淵博的學術、出人頭地的子女、姣好的面貌、曼妙的身材、移山填海的才能、得意的收藏品、到處旅遊的經驗……,都派不上用場,都變得無足輕重。這時候,許多人會問自己或問別人一個問題:「我這樣辛苦地活了一輩子,究竟有沒有價值、有沒有意義???」

如果這個問題沒有得到適當的解答,那麼一個人是不會感到平安、滿足,也得不到善終的。

但麻煩的是,一個人無法對自己下評論,一個人也不會同意身邊其他人給自己下的評論,道理很簡單,例如一位學生某甲在學校,自己製作了一張獎狀頒給自己,或是旁邊的同學畫了一張獎狀頒給某甲,這樣有意義嗎?某甲會因為收到這樣的獎狀而感到滿足、快樂嗎?大概不可能,其實也不會真的有人去做這樣無聊的事。因為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並不是自己說了算,也不是別人說了算,它必須來自一個更高位階的位格來評斷,才會算數。

按著聖經的記載,人是受造物,所以一個人存在的意義與價值必須由造物主(天父上帝)來評斷,才會算數。使徒保羅在歌林多前書五章中說:【我被你們論斷,或被別人論斷,我都以為極小的事;連我自己也不論斷自己。我雖不覺得自己有錯,卻也不能因此得以稱義;但判斷我的乃是主。所以,時候未到,甚麼都不要論斷,只等主來,他要照出暗中的隱情,顯明人心的意念。那時,各人要從神那裏得著稱讚。】

換個白話一點的例子來說,人生就像是一場考試,每個人都寫上答案,每個人都自認為是一百分,可是把答案卷拿來一比對,大家的答案都不同,可是大家還是認為自己都是對的,是一百分。要解決此種亂象,唯一的方法就是由老師(等同於天父上帝)公布一份標準答案,大家才會知道自己到底是得幾分!

在善終的準備過程中,人必須和造物主恢復正常的關係,才可能在造物主的真理中,找到自己的定位,確立自己存在的價值,靈魂才能得到安息!」

重新讀過上述內容,現在我更確信,自己一輩子有沒有做出什麼符合上帝心意的事,那應該是在末後審判時,從上帝口中說出來,自己才會知道的,正如聖經寫在啟示錄2:7【得勝的,我必將上帝樂園中生命樹的果子賜給他吃】、啟示錄3:5【凡得勝的必這樣穿白衣,我也必不從生命冊上塗抹他的名;且要在我父面前,和我父眾使者面前,認他的名。】我當然會期望自己在末後審判時是得勝的,不過這部分並非操之在我,因為那是天父上帝的權限。

不過,我自己有沒有做出許多違反上帝心意、違背聖經教導的事……,卻是自己在每一次做過深切反省後,可以即時得知的,這是操之在我自己的!

知道之後,該怎麼辦呢?我能做的就是按照聖經在約翰一書 1:9所教導的:【我們若認自己的罪,上帝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淨我們一切的不義。】

 

本文的結論是,如果由我來寫一句話當作「墓誌銘」,應該會是「求主赦免,塗抹掉我一輩子的大小過犯」!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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