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婆家 vs 回娘家

分享這篇文章:

108年4月下旬某一天,我看到某位網友K君貼文:「女性朋友的困擾:為什麼每次回娘家都要找理由呢?而且回娘家以後,公婆不准我過夜…… ;真的很遺憾,我到現在還會時不時就聽見女性朋友們這麼哀怨……。光明正大的回家吧!面對長輩不敢說真話嗎?請記得,妳是媳婦,但不是「小媳婦」……」

文章貼出後,多位K君的朋友留言:

「可惜在二十一世紀的台灣,居然還有這種情形,有些男生和他的家庭真的很強勢.」、

「我覺得會這樣限制媳婦的夫家,根本一開始就看不起媳婦,覺得自己家很優秀,但在我們眼中,只覺得這樣的男生、這樣的夫家很可笑」

「是那些女性先矮化了自己,做對的事為什麼要心虛?妳有今天的才能、教養和能力,都是妳自己的父母親給妳的,不是妳公公婆婆,所以,不該被譴責也不容被情緒勒索!應該互相尊重彼此是獨立的個體,不是"誰家"的什麼⋯⋯妳就是妳!」

……………

讀過上述K君有關我們社會上婚姻的描述後,我想起大約兩週前,我在臉書PO文中提到,我的妻子在2018年2月24日傳給我一則訊息:「雖然是很多年前的事了,但是這次過年期間發生的事讓我想告訴你,記得我的右手腕是怎麼壞掉的嗎?
1999年5/14星期五我開刀拿掉肌腱瘤,手術後傷口很痛,但你堅持照原定計畫週六開車去台南探望我爸爸,搭車讓我更不舒服,所以那幾天我手痛到根本不敢動,一直到週二回診,腕關節已經硬掉,必須做復健……,其實我到現在還是不明白為什麼你不認為我手術後應該在家休息?」
我花了一些時間思考,然後回應說:「那時候,我還不明白聖經中有關【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的啟示,加上那時候有著宗教狂熱,可能是想要把福音傳給妳罹癌的父親,才會那樣做。
現在想起來,當然是錯誤的,我當然應該以妳為重,很抱歉;當年,我對妳的「特殊體質」沒有太多認識,可能以為妳應該跟我、或是跟一般人一樣,不認為「坐車」會影響「傷口」,才會那樣做,這當然也是不對的……。」

其次,因為妻子願意將許多事講出來,我才有機會能夠修正自己的言行,往更符合聖經標準的方向前進,所以我進一步地回答她說:「一個男人在工作上表現傑出,可能是很本能的事;不過,一個男人要學會如何照顧另一個人,通常就不是本能了,而是需要努力學習的。確實,那些年我還沒學會如何照顧妳,因此犯了許多錯,我覺得很抱歉。經過了這件事,我更加確信了創世記2:18的教導:【耶和華上帝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
………………

文章貼出後,有位基督徒網友W君留言:「真高興這是很好的結局,我喜歡「其次……」的那段,那個年代我們都被教導成要當先生的幫助者…,不過沒人告訴我們『我們可以講真話、可以無話不說……』,說出來真的是很棒的治療!」

 

W君表示她喜歡「其次……」的那段,而有趣的是,W君所說的一段話:「不過沒人告訴我們『我們可以講真話、可以無話不說……』,說出來真的是很棒的治療!」卻引起我深思……

 

108年4月18日,我的妻子對我提起,多年來老家長輩要求她們幾個做媳婦的,要在農曆過年初二晚上陪那些回娘家的女兒們聚餐、而不能按照習俗回自己娘家吃飯過夜一事,她覺得很不爽……

聽到妻子的抱怨,我的心情當然不好,不過我願意按照聖經在雅各書 1:19的教導:【你們要快快的聽,慢慢的說,慢慢的動怒。】於是我認真思考,我發現我竟然無法回答妻子為何如此,因為幾十年來都是這樣,從沒有人公開提出質疑……;當然,從我妻子的角度來看,她的經驗告訴她,如果她對於夫家提出批評,我就會生氣,所以多年來她選擇不說、忍耐。

 

當天,我正好跟老家一位長輩約好了見面吃飯,於是我趁機提出上述問題,沒想到長輩竟然回說,她無意強迫做媳婦的一定要如此做……,不過我提醒她,每年初二早上,當媳婦們準備要回娘家時,長輩都會逐一叮嚀:「晚上,記得要回來吃飯喔!」我表示,上述話語聽在媳婦們的耳朵裡,自然是沈重的壓力!

聽到這裡,長輩有點驚訝,意思是「怎麼會這樣?」她繼續表示,她之所以會做出上述叮嚀,主要是因為餐廳的人數早已經訂好了,如果人數突然變少了、要跟餐廳臨時更改用餐人數,會變得很麻煩,所以她才會那樣說;她強調,她並非鐵板一塊,如果某位媳婦事前告訴她初二晚上不回來用餐,她是可以接受的……

 

當天回家後,我跟妻子說明上述溝通過程。隔天凌晨,妻子對我留言:「以前你認為自己對我很好,不允許我抱怨你們家的事或表達負面情緒,那些事在20幾年後你可以理直氣壯說你在上帝面前站得住腳,但20年前事發當時我已經死了,事後評價故意或過失當然不同,但死人不會知道的。這就是為什麼每年228,受難者家屬都要哭一下,因為死者不知道自己被平反。而那些讓我當下瞬間死掉的事,現在講起來你都不記得了……可是我已經死了很久。我還沒有找到方法把你現在的道歉和當年死掉的我對上。聽到你道歉,沒辦法反應,不是《接受/不接受》的問題,我覺得自己當機了。」

 

看過妻子的留言,我的心情很沈重,接下來我很認真地按照雅各書 5:12的教導:【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以及它所衍生出來的”實話實說、就事論事” 的法則,對妻子回覆:「跟228事件不同的是,該事件的被害人跟加害人都已經死了,而我(當年的加害人)還活著。當我再次聽到妳當年的種種難受、委屈…,心裡仍然很心疼,真希望當時的我能早一點學會如何更體貼你、照顧你…;

附圖是你給我的筆記本,它的背面是一片空白,代表著我過去的無知、驕傲、不成熟、不願聽你抱怨、不知道晚吃飯會讓妳肚子餓而生氣、不知道妳面對其他長輩壓力很大、不知道妳會很擔心自己被貼上帶塞夫家的標籤、不知道我容易爆怒(跟親人吵架)會讓妳很難堪、不知道初二晚餐妳都是強顏歡笑、……;

它的正面花花綠綠,代表著我過去以及現在的努力,包括每次回到老家我會刻意注意你的神情、我會刻意在眾人面前讓妳做點家事、我會留意浴室是否空出來好讓妳去洗澡……、以及這兩次刻意回老家跟長輩溝通,為妳伸冤也把妳最在乎的事拿出來講、帶回來長輩對你的肯定、晚輩對你的感謝…。

正如該筆記本有兩面,過去的我對待你也有兩面,做錯的(做得不好的)我都承認、如果再有類似場合我會努力修正……;

至於我已經做過(做到)的努力,我期待你的看見與肯定。

我很努力、很認真地寫下上述文字,原因是「我很愛你」,雖然會犯錯,但我願意承認並努力學習對的方式。

再次謝謝你願意將心裡的感受告訴我,好讓我能更了解妳、未來更懂得如何愛妳。」

 

本文的結論是,面對「回婆家 vs 回娘家」,大多數媳婦都有委屈,而原因不盡相同。多數人選擇忍耐、不說,放在心裡成為陳年的疙瘩;如果想要解決問題,唯一的辦法就是透過「溝通」。

當然,「溝通」的過程勢必不輕鬆,端看當事人有無按照聖經所揭示的溝通法則,以及願意付出多少代價。

返回頂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