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討厭的基督徒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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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年8月某一次在週日的家庭教會聚會中,目前開設禮儀公司的C君表示,他前一陣子參加過一個自營業主的集會,老闆們不約而同地提到「不喜歡任用基督徒員工」!我是一位基督徒,我早已知道許多人討厭基督徒,不過聽到C君的一番話,我還是有點驚訝,於是我請他加以說明。

他表示,最常見的就是當基督徒員工出包時,老闆出言指責或是按規定進行相關處罰時,該員工就會引經據典地表示,老闆應該有愛心呀、講話不可以那麼兇呀、應該再給員工一次機會呀……

於是我聯想到,在商業職場團契的某次聚會中,目前擔任新創公司總經理的K君也曾跟我說:「我不喜歡雇用基督徒員工,因為先前有很不好的經驗…」

108年8月下旬在「快樂門診」中,已經做過多次協談的T君最早是因為職場人際關係不佳而來求診。因為T君已經是基督徒,所以我告訴他,協談中我所有的建議,一定是出自於聖經,免得我引用個人想法,卻讓他學到錯誤的職場觀念。

 

T君提到,公司的老闆曾指責他,當老闆在跟客戶談論嚴肅主題時,在一旁作陪的T君竟然講出一些好笑的話,惹得老闆跟客戶都不高興。

T君辯解說,自己在當時之所以會說笑,是因為自己緊張、怕客戶問到自己不懂的事,因此故做輕鬆……,於是我教導他雅各書 5:12:【你們說話,是、就說是;不是、就說不是。這樣,你們就不至於受上帝的審判(免得你們落在審判之下)。(或譯:若再多說,就是出於那惡者)】如果被客戶問到問題,知道就說知道,不懂就說不懂……,至於他當時「講出一些好笑的話」,很顯然地就是違反了上述的教導,於是受到【審判】,等同於客戶對他有負面評價,而老闆則是覺得他「白目」。

 

談到這裡,T君有點懊悔地表示,當初如果有人早一點提醒他,就不會到後來他被公司辭退。我想到的是每個人學習的模式並不盡相同,不過大致上可以分成三類:

第一類是”先知先覺型”,也就是一個人在沒有犯過錯、出過糗之前,就知道某一件事的是非對錯,於是他時時提醒自己不要犯錯,這樣的人不需要旁邊有人教他或提醒他。當然,這樣的人是很少見的;

第二類是”後知後覺型”,也就是一個人在犯過錯、出過糗之後,受到別人的教導(指責)或是自我反省之後,才知道某一件事的是非對錯,接下來他會警惕自己,於是他犯錯的次數會減少,甚至是不再犯同樣的錯誤。社會上,大多數人屬於這一類;

第三類是”不知不覺型”,那就是一個人在犯過錯、出過糗之後,受到別人的教導(指責),甚至是法律的裁罰,仍然不知反省而繼續做出同樣的言行,於是原先的錯誤重覆出現,甚至是變本加厲……。我們社會上也有許多這類的人,就像是屢次酒駕肇事者,以及那些多次進出監獄的人。

 

我從T君的抱怨中,發現他希望自己在職場上是一位”先知先覺型”的人,而這是可能的,因為聖經在箴言9:10說:【敬畏耶和華是智慧的開端;認識至聖者便是聰明。】

於是我鼓勵T君多讀聖經,例如路加福音14:7-11:【耶穌用比喻對門徒說:「你被人請去赴婚姻的筵席,不要坐在首位上,恐怕有比你尊貴的客被他請來;那請你們的人前來對你說:『讓座給這一位吧!』你就羞羞慚慚地退到末位上去了。你被請的時候,就去坐在末位上,好叫那請你的人來對你說:『朋友,請上座。』那時,你在同席的人面前就有光彩了。因為,凡自高的,必降為卑;自卑的,必升為高。」】

我建議T君可以將此段耶穌的教導加以應用,當他陪老闆跟客戶會談時,在心裡面讓自己坐在「末位」,然後認真聽並做筆記。接下來,如果老闆突然要T君提供某種資訊,而T君迅速、正確地回答出來,結果必定是老闆跟客戶都對T君留下正面的印象,正如同T君被請去「坐上座」、有光彩。

 

協談結束前,我再次鼓勵T君多讀聖經,其中的智慧與聰明將可以幫助他未來在職場上成為一位「先知先覺型」的人,而非令人討厭的基督徒員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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